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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刑事律师——论述协助股东抽逃出资的董事等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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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刑事律师——论述协助股东抽逃出资的董事等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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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股东抽逃出资的董事等人,要承担什么责任1、协助股东抽逃出资的董事等人,要承担以下责任:(1)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抽逃出资返还出资本息承担连带责任。(2)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3)》第十4条2、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在验资完毕后,将其1部分或全部抽走;3、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或者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出资;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它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5、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续;6、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7、股东通过虚假诉讼形式,抽逃公司资产;8、股东以公司名义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提供借款而不索还等形式,抽逃公司资产。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返还抽逃出资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对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师之家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