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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刑事律师聊聊男子容留他人车内吸毒获刑个月并处罚金罪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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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刑事律师聊聊男子容留他人车内吸毒获刑个月并处罚金罪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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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喻晨曦 唐仙琪)1男子利用汽车的便利,将自己的小轿车变为容留他人吸毒的场所,1周内两次容留他人在其车内吸毒。近日,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1起容留他人吸毒案,判处被告人桂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21年2月,桂某某驾驶1辆小轿车载熊某某、徐某某及肖某某共4人,到市区购买了1000元冰毒及麻果后,驾车至某停车场,4人在车内吸食部分毒品,后因担心被他人发现,便将车开至河边空地处,4人继续在车内将未吸完的毒品吸食完毕。  两日后,桂某某4人再次相约购买吸食毒品,4人购买1000元冰毒及麻果后,将车开至1处工地上,在车内将毒品吸食完毕。  2021年9月,桂某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桂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容留多人吸毒两次,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桂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桂某某曾因吸毒受过行政处罚,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桂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